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需开展江门市沃耀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包装薄膜、包装袋7000吨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沃耀包装有限公司年产包装薄膜、包装袋7000吨新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江门市沃耀包装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鹤山市共和镇猫山工业区猫山二路1号
(四)建设内容:江门市沃耀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薄膜、包装袋生产,该公司拟投资2500万元,选址于鹤山市共和镇猫山工业区猫山二路1号新建年产包装薄膜、包装袋7000吨项目。
项目主要租赁1栋生产厂房中首层部分和三层整层,总占地面积约1500m2,总建筑面积约6554m2,全厂劳动定员为100人,年工作32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门市沃耀包装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750-3660708
联系地址:鹤山市共和镇猫山工业区猫山二路1号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鹤山市鹤城镇华业丽景花园37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0-8388683 邮箱:sj_chen@foxmail.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和单位可通过网络下载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表,填完可发送至前述的电子邮箱或寄至建设单位。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akbPP5qi-qYnmK5KS0zVQ?pwd=ctiq
建设单位将在此公告期间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门市沃耀包装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